各投标单位:
根据“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庐山、鄱阳中心服务区建安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9.1条规定,招标人发布本答疑及补遗书。
本答疑及补遗书是对《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庐山、鄱阳中心服务区建安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庐山、鄱阳服务区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庐山、鄱阳服务区监理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答疑及补遗书发生矛盾,以本答疑及补遗书为准。
一、补遗部分:
1、增加招标文件P62中表5、表11、表13。详见后附表。相关后附表编码按P62页修正。
2、 P73页“附表1-1,附表1-2”删除。
3、 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担保以开标前1小时到账为准。
二、答疑部分:
1、文件11页第二条(四)投标文件的送交中15.1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部分(含正、副本和电子文件)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及投标书和财务建议书部分(含正、副本和电子文件)应当密封于另一个信封中,招标文件中并未明确商务文件所涵盖的内容。
答:商务文件包含:P74、P75页。
2、文件62页第八条资格审查表目录中:表5在建的施工监理项目汇总表,在文件中未能找到这张表格。
答:改为招标补遗后附表5《在建的施工监理项目表》。
3、文件第七条财务建议书部分中的附表1-1监理人员月费用组成计算表、附表1-2 各阶段驻地监理人员安排计划表,在文件中未能找到这二张表格。
答:费用报价表包含: P74、P75页表。
注:本答疑及补遗书正文2页,附表3页,共5页。招标人将发布至江西赣粤高速公路网站(网址:),并以传真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本答疑及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确认收悉,且将答疑及补遗书附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可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附件下载:增加招标文件P62中表5、表11、表13
招标人地址: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
传真(自动):0791-6539305 联系电话:0718-6139613
发出时间:200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