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批准,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沥青材料。现公告如下:
1. 采购进口沥青5万吨,分为A和B两个合同段,A合同段为2.5万吨,B合同段2.5万吨。
2. 入库时间: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31日
供货时间: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3. 招标方式:招标方法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
4.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沥青供应商,或是拥有国外沥青生产厂家代理资质的中国代理商。
5.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12月18日至20日9:00-17: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到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确认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招标人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一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人民币50万元/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户名称: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南昌市朝阳支行;帐号:984301040000095)。
招 标 人: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604室
电 话: 0791-6539305 6130950
传 真: 0791-6507178
联 系 人: 周功润 钟亚琴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