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想问世以来,“和谐”二字越来越深入人心,和谐之风吹遍大江南北,人们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但我们也不能一俊遮百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片面和模糊的认识,必须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全面、科学、准确地把握和谐社会的内涵、特征和规律,走出思想上的误区。
一、构建和谐社会不是回避矛盾
很早以前,我就听说过一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是的,矛盾无处不在,冲突无时不有。即使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矛盾也依然存在。时下,有人张口闭口不讲矛盾,似乎一谈到有矛盾,就是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亵渎,就破坏了“安定团结”的氛围。大家想想,我们为什么要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因为社会生活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和谐因素,需要用公平和正义去化决矛盾,消除不公,用民主和法制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待矛盾,我们要有正确的认识。没有矛盾,就没有社会、没有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发展、没有变化。讲和谐,并不是要发现困难绕开,看见问题躲开,碰到矛盾溜开。回避矛盾,只能使矛盾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多,越滚越大。如果一发现矛盾,一出现问题,不去积极想办法加以解决,而是在“和谐”的幌子下,遮着、捂着、藏着,或者漠视百姓的正当要求,对群众的呼声置之不理,那样只会激化矛盾,加剧冲突。比如分配不公、就业困难、贫富悬殊、看病难、读书难、住房难,等等等等,如果政府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让这些问题日积月累,势必酿成大祸。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实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就是要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千方百计地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使发展更平衡、利益更兼容、关系更融洽。
二、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一团和气
有人认为,和谐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逢人点头哈腰,开口一团和气,正确的不敢坚持,错误的不敢反对,不是和稀泥,就是走中庸路线,其实这是十分片面和极端错误的。前面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其实后面还有一句:有矛盾的地方就有斗争。没错,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通过斗争解决矛盾,通过斗争消除分歧,通过斗争达到和谐。
我们党有三大作风,可如今在一些地方却完全变形走样。有人把“密切联系领导,理论联系实惠,表扬与自我表扬”,戏称为“新三大作风”。就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吧,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前几天,我在一本杂志上看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做《好舌头好人缘》,说的是某单位有一个八面玲珑的人,说起话来很有“水平”,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能把别人的缺点包装成优点。在一次民主生活会上,他给局长们提了不少“意见”:A局长太不爱惜身体了,经常加班到深夜,希望今后注意爱护革命的本钱;B局长太古板,有一次,他母亲要用一下单位的车,办公室都派了,他硬把车给叫了回来;C局长不注意团结,每次下乡,下边送点土特产,他都坚决拒绝,其他同志无法跟着沾光。别人的意见让局座们心里火辣辣的,他的“意见”却让各位局长心里比喝了蜜还甜。无独有偶,这样的情景我也碰到过,前年上半年,我被借调到局先进性教育督导组,在参加一个下属单位的群众座谈会时也听到过类似的话,别人也许当作笑话一笑了之,可我却怎么也笑不起来。我在想,如果这样的人多了,不仅是所在单位的耻辱,也是我们民族的悲哀。
我们应该明白,讲和谐不是不讲党性、不讲立场、不讲原则,也不是不分是非、不分曲直、不分善恶,更不是沆瀣一气、结党营私、狼狈为奸。否则,放弃的是正气和正义,满足的是私利和私欲,助长的则是歪风和邪气。以好歹不分、良莠不辨换来所谓的“和谐”,以做和事佬,奉行好人主义,换来所谓的“和谐”,以息事宁人、放任放纵换来所谓的“和谐”, 都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归根结底还是一个“私”字在作怪。这种“和谐”虽说有时能够获得短暂的“风平浪静”,但暴风雨迟早总会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