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九景管理2008年宣传工作会上得知,为确实做好宣传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九景管理处率先在全司范围推出宣传报道员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九景处聘用的宣传员由所在单位推荐上一年度评选出的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 受聘宣传员在业务上接受管理处宣传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管理,每半年度要向外界媒体(市级及以上级别媒体)投稿不得少于6篇,上稿不少于2篇。向江西交通、省高管局及公司等本系统内的网站和杂志投稿不得少于12篇,上稿不得少于4篇,组织本单位其它宣传报道员和员工投稿,上稿不得少于4篇。同时每半年对宣传员进行一次考核,对完成任务的宣传报道员发放每月60元的岗位津贴,宣传员聘期一年,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报道员优先推荐为后备干部。该办法的出台从制度上保障宣传队伍的稳定和提高宣传员的积极性。
九景管理处党总支书记熊峰杰、局党办、赣粤公司党群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宣传工作会。会议对2007年度优秀宣传报道员进行了表彰,向2008年度处聘宣传报道员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