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是邹家河所《义务劳动日》制度实施后的第一个义务劳动日。当天,该所组织全体员工来到办公楼、军营楼旁的草地和边坡上义务拔草。阳光映照着鲜艳的团旗,员工们头戴小红帽三五成群的忙碌着,呼吸着户外野草清香的新鲜空气,顾不上擦去额头的密密汗珠,大家在你追我赶、酣畅淋漓的劳动中分享着劳动成果……
今年以来,邹家河所认真贯彻局五届三次职代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谐所站”创建成果,加强青年文明号的组织建设,力争把所站打造成规范的工作基地、舒适的生活基地、和谐的文化基地。该所《义务劳动日制度》,规定每月第三周的周二为义务劳动日,义务劳动地点为所院、办公楼、军营楼、收费广场、岗亭车道,由所各部门按劳动区域组织员工清理卫生死角、清除草坪杂草等。
《义务劳动日制度》的建立,激发了员工积极为所站作贡献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员工们在自己动手美化家园的同时,更加体会到劳动的价值与快乐,加强了沟通与了解,增强了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增进了团结和谐的所站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