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2日在南昌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共代表股份数623,966,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4%。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黄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中期票据融资的议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符合发行中期票据的条件。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公司申请发行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中期票据(分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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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下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一年期融资产品和多年期融资产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4月16日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7个相关细则。目前该协会已接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央企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额度共1190亿元,首期计划发行392亿元,此举意味着“中期票据”正式推出。正如短期融资券是一年内短期贷款的替代品一样,中期票据有望成为5年以下中期贷款的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