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7日在南昌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共代表股份数633,234,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3%。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黄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向主管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
2、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
3、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4、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5、所募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取得主管机构批准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具体条款以及其他相关事宜。